宁波消费者张女士和郁先生各自交了2万多元加入某“分时度假”俱乐部,可是,没等他们享受到真正的实惠,宁波分公司负责人便携款失踪(9月13日《现代金报》)。
分时度假,简单点说就是人们以优惠的价格购买当地某酒店部分时段的产权,通过交换系统与世界各地类似产权的拥有人交换,从而达到前往各地旅游的目的。分时度假在国外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旅游度假方式,它的最大特点和优势就是消费者可以花费较少的钱而获得较大的旅游和度假享受。
但在国内,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分时度假还仅仅处于一个概念推广的阶段,很多经营这方面业务的公司把产品吹得天花乱坠,而实际上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笔者身在旅游部门工作,近年来接到消费者这方面的投诉明显增多。但又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滞后,其中涉及到的很多消费纠纷甚至根本无法可依,结果对消费者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作为一种在国内刚刚兴起的旅游度假产品,消费者对待分时度假还是谨慎小心些好。如果有些观念开放的消费者,真想“优先品尝”一下这种新鲜事物,也要提高警惕,尽最大可能做好预防工作,以防后患。比如在和经营者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但应该要求对方把签证承诺、机票、餐饮等涉及到的问题,以合同的方式固定下来,作为将来的维权凭证,而且对于其中涉及到的诸多细节,也要尽可能地在合同中有所反映,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