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03 18:55:20 来源:
作者:
瓶红酒,你一口我一口,即使简单,也能吃出爱情的味道。
一蔬一饭,肌肤之亲,凡俗男女的爱情不过如此,只是我们将其发生的场景全部移到了床上,因我们都是懒散的人,疏于变更场所背景,以为抓住一张床就可以将爱情的全部甜蜜和炽烈一幕一幕演到末尾。
以床为活动场所,最大的好处是累了可以随时倒头就睡,扔开手里的键盘、书籍,或者碗筷。我睡觉不安稳,常常在梦中惊呼失声,每每被他从梦魇中唤醒,久久不知自己所在。他会紧紧地搂着我,告诉我他在那里。他总说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常常顺手从床头书堆中抽出一本福柯,引经据典说吃铁粉可以让疏松纤弱的神经变得粗壮。
我至今不知道大哲学家福柯是否真的说过如此没有科学根据的偏方,惟一确定的是:尽管我没有去磨铁成粉当药吃,但是我的神经也已经变得粗壮,甚至在与他分手之后可以学着一个人生活。
一个字一个字地在键盘上敲出以上关于往昔的甜蜜,没有他的冬天,我用回忆取暖。最后的最后,当这些回忆变得模糊,幸好,床上还有电热毯。
半夜找床沿儿,找到急得哭起来。从此我们的晚间时分变成了“大床做爱,小床睡觉”。
心爱 女 27岁 自由撰稿人
从小家境贫寒,与妹妹同睡1.2米宽的单人床,13岁之前不觉得,因为个子一直不长,可是就在13岁那年,身高噌噌往上冒了30多厘米,妹妹看着我如同一个神话般延伸,到现在还偶尔会惊叹:姐姐,那时我每天早上起来,仿佛都看见你的腿又长了一截。
为了应付越来越长的身体,我每顿要吃半斤饭,跟着体重也提升再提升,而妹妹也挡不住地茁壮成长,我们都不得不整夜抓着床沿儿睡觉,以防被另一方挤得掉下去,这种被迫到后来演变成习惯。
逛百货商店的时候,我最喜欢去看床,如果服务员走开了,我会趁机猛地坐下去,弹起来,再猛地倒下去,再一骨碌爬起来,拍拍屁股,没事人般走开。
当我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千真万确,我曾经想过倾我所有(也不过1500块钱)买虽然相对低廉却对我来说已经无比舒适的席梦思床垫,可是我的小男朋友不露声色地阻止了我:你可以买这个,然后铺在大街上睡。我顿时泄了气,是的,房东还在谋算着这笔小钱做房租。
但是小男朋友同时很英勇地拍了拍胸膛:放心,我以后买个3米宽的大床给你!
事实是,小男朋友在之后不到100天就与我分道扬镳,他的模样在3年后我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3米宽”我还是记得的。因此当老公准备装修新房时,我小心翼翼地问:床有没有3米宽的?
抬床进来费了几乎整个下午,差点没有把门拆掉,而我在那张大床上睡的第一个夜晚,就如同睡在连枯树都没有的旷野里,半夜找床沿儿,找到急得哭起来。老公以为我做了噩梦,把我搂在怀里,轻声安慰,拍我的背,等听清了我断断续续的哭诉,却止不住一直笑,一直笑到急性阑尾炎发作。
我本来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笑,毕竟发现自己天生贱命享不了福并不是一件让人十分高兴的事儿,但是当我们共同决定将他身上那个没用的东西切掉,当他进了手术室,我却越想越觉得好笑,天,真是太好笑了!我在手术室门外憋笑憋到面红耳赤。护士小姐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惶恐地瞟我,是的,我的老公在做手术,虽然手术很小,但再小毕竟也是手术,但是我的脸却红得像欢快的猴子屁股。
这个梦幻般的大床我是无福消受了,但随后我们却共同发现,虽然睡觉麻烦点儿,但是在这张大床上做爱却是真的很棒,因为有太大的空间可以够我们“发挥”,我们大可以将这张巨大的床作为一个“练兵场”。从此我们的晚间时分变成了“大床make love,小床go to bed”。
Lemon 男 34岁 媒体记者
我虽然不胖,但绝对是个贪睡的人,因此对床总有莫名的好感。以前朝九晚五,到了周末必定饱睡10小时以上,做记者之后,时间相对自由,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