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
根据所持有护照的种类不同,分别按下列步骤提出申请:
·因公护照:根据申请人的所在地不同,分别通过山东省外办或当地外办申请
·因私护照:本人直接到总领事馆申请
2、 提交材料时应注意的事项
- 邀请函、签证发给认定书等材料的有效期为3个月
- 邀请函应注明邀请期间、邀请目的、邀请对象以及在韩滞留期间的身元保证和经济保障等内容、且必须提供原件
3、 签证费
- 除下列一定数额的收费项目以外,总领事馆不收取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 一次签证(90天以内):人民币249元
· 一次签证(90天以上):人民币415元
· 多次签证:人民币664元
· 再入国许可期限延长:人民币166元
· 团体旅游:人民币83元
· 个人旅游:人民币249元
4、 共同具备的材料
- 签证申请表1张
- 照片1张(3.5 ㎝ × 4.5 ㎝)
5、 其他注意事项
- 持短期采访(C-1)、短期商用(C-2)、短期综合(C-3)、短期就业(C-4)签证入境韩国后,滞留资格不可变更。
- 持有91日以上长期签证者人, 从入国之日起90天以内,必须到当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登记。有关外国人登记的具体内容,可以向机场、码头、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