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39人轮奸两名少女 警方:每天或有10女性遭熟人"毒手"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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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39人轮奸两名少女

  今年,马来西亚强奸少女案时有发生,但像此次39人轮奸两名少女案的参与人数之多、被害者年龄之小的事件着实让人惊愕。(上图为网络图片 图文无关)据悉,马来西亚平均每天有10名女性遭强奸,也就是说每隔两个半小时就会有人被强奸。另外,少年嫌犯增长快,受害者也呈年龄趋小趋势。此次39 人轮奸两名少女中少女最大的17岁。同时,警方还表示,这些人的作案地点大部分在屋子里,多为熟人作案,也有在酒店或汽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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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马来西亚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轮奸少女案,犯罪嫌疑人多达39人,而两名少女最大的也才17岁,消息传出,引起全球关注。

  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该国北部吉兰丹州近日发生骇人轮奸少女案,可能多达39人轮奸两名分别为15岁和17岁的少女。目前,警方在5月30日已逮捕13名嫌疑人,并在追捕其他涉案人员。

  根据警察总部数据,马来西亚平均每天有10名女性遭强奸,意即每2.5个小时就发生一宗强奸案;更惊人的是,73%受害者为年龄18岁以下少女或女 童。武吉阿曼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特别调查组(D11)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6至2010年,各年强奸案数字分别为2431起、3098起、 3409起、3626起及3595起。

  小组副主任哈米达助理总监说,虽然去年案件有所减少,但数据仍然是令人担忧的。她也指出,强奸案的嫌犯人数比受害者人数多,因为有的案件是轮奸案。过去5年,在1万6159起强奸案中,有2万零255名涉案嫌犯年龄超过18岁以上,3061人为少年嫌犯。
至于强奸案地点,哈米达指出,大部份是发生在屋子里,这是因为往往受害者是认识嫌犯的,地点不是嫌犯家就是受害者家。根据记录,过去5年来1万1064起强奸案发生在住所,2900起在公共场所、1362起在酒店或旅馆、580起在汽车及252起在不明地点。   哈米达表示,或许有些关系到未成年少女的强奸案,是经女方同意下进行性行为,但法律上这是强奸案。“这就是法律,如果你是16岁或以下,这是强奸案,不管女孩愿意与否。”然而成功控上法庭的强奸案,并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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