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个人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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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

    根据所持有护照的种类不同,分别按下列步骤提出申请:

    ·因公护照:根据申请人的所在地不同,分别通过山东省外办或当地外办申请

    ·因私护照:本人直接到总领事馆申请

    2、 提交材料时应注意的事项

    - 邀请函、签证发给认定书等材料的有效期为3个月

    - 邀请函应注明邀请期间、邀请目的、邀请对象以及在韩滞留期间的身元保证和经济保障等内容、且必须提供原件

    3、 签证费

    - 除下列一定数额的收费项目以外,总领事馆不收取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 一次签证(90天以内):人民币249元

    · 一次签证(90天以上):人民币415元

    · 多次签证:人民币664元

    · 再入国许可期限延长:人民币166元

    · 团体旅游:人民币83元

    · 个人旅游:人民币249元

    4、 共同具备的材料

    - 签证申请表1张

    - 照片1张(3.5 ㎝ × 4.5 ㎝)

    5、 其他注意事项

    - 持短期采访(C-1)、短期商用(C-2)、短期综合(C-3)、短期就业(C-4)签证入境韩国后,滞留资格不可变更。

    - 持有91日以上长期签证者人, 从入国之日起90天以内,必须到当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登记。有关外国人登记的具体内容,可以向机场、码头、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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